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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500W)

更新时间: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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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500W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1.jpg

依据标准:

满足:GB/T5169.16-2008/IEC60695-11-10:2003《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6 部分试验火焰50W 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GB/T5169.22-2008/IEC60695-11-4:2004《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2 部分试验火焰50W 火焰装置和确认试验方法》 、GB/T 5169.15-2015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5部分:试验火焰 500W火焰装置和确认试验方法。

设备概述:
    燃烧性试验是采用规定尺寸的本生灯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气源 ( 甲烷或天然气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对呈水平或垂直状态的试品定时施燃若干次,以试品点燃、灼热燃烧的持续时间和试品下铺垫的引燃物是否引燃来评定其燃烧性。

本燃烧性试验仪能对总质量超过和不超过 18kg 的移动式设备防火防护外壳;驻立式设备的防火防护外壳;安置于防火外壳内的材料; V-0 、V-1 、V-2 、5VA、5VB 级材料可燃性进行定级评定。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信息技术设备、电气事务设备、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规格性能:

灯具本生灯灯管直径 9.5mm ± 0.5mm 从空气主进气口或入口处向上长度约 100mm

本生灯具管口形状:圆形灯口和不锈钢鱼尾状灯口 ( 可更换 )

火焰高度:20mm±2mm50W) 、 125mm±2mm(500W)

测量温度:100-700°/44s±2s(50W), 100-700°/54s±2s(500W)

灯具试验倾角: 20°  45° 可快速定位,最大行程约 150mm

试样高度调整方式:手动使试样托架作上下运动

施燃气体:98% 甲烷气 ( 基准气 ) ,也可使用 37MJ/m 3 ±1MJ/m 3 天然气

点火方式:自动,需要点火时按燃气点火按钮便可

标准试样规格:长12.5mm,13mm、厚度小于13mm (参照试验标准)

施燃和移开时间:1s  999.9s( 数显可预置 )

持燃时间:1s  999.9s( 数显不可预置 )

重复施燃次数1  9999  ( 数显可预置 )

试验区容积:0.75m 3 背景黑色

附件:

配试验支架(不锈钢),火焰高度量规,钢丝网

产品特点:

1、 独立的电、气路设计,使用更安全

2、 隔爆玻璃

3、 延时排风系统,机器停止运行后仍可持续排风,可预设13min

4、冷轧板喷漆